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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们班级28人聚会 每个人收了200元 一共5600元 说是多退少补 然后吃饭一共花了3000元(有单据)但是组织这次聚餐的负责人 也就是我们班长 给我们每个人退回来38.5元 他自己私吞了一千五百多块 我想请问一下这是犯法的吗
杜晓晨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
修军律师 北京国领律师事务所 重大疑难案件部主任 中国政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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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波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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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擅长民商、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办理过多起涉港、涉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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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房产纠纷,婚姻继承,刑事辩护,行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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