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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目前我是已婚的状态,名下没有任何房产以及车产。但我住的楼属于拆迁楼(项目2007年获得拆迁许可证,执行当时的法律法规),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完成拆迁工作,所以属于拆迁滞留项目。那么如果说,今后完成了拆迁并且我获得了安置房。如果安置房写我的名字,是否就已经算做婚后财产了?我主要想表达的是,无论我写不写女方的名字,是否都算做婚后财产?因为拆迁安置房女方并不属于实际出资人。谢谢
魏卓律师 北京-昌平区 北京市亚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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