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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号厕所说抽烟,12号主管说500罚款,通过经理举报说厕所有人抽烟,给保安打电话,说听见打火机声音,随后几分钟之后保安进厕所挨个厕所门打开,放走了两人,而且两人蹲便旁边有烟头,保安问,抽烟没,那人说我不抽烟,然后就让那个人走了,我之前进去之后就有打火机声音,而且有烟味,保安进来打开我那坐便门就开始拍照,我本人正在闹肚子大便,直接拍了几张,问抽烟没,我说没抽,没抽怎么这么大烟味,然后出去后就去了南门保安室,态度强硬,就说我抽烟了。
孙健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