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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爷爷生前有两个儿子,有两次婚姻,(再婚后没有生育)小儿子儿媳先于爷爷去世,后来爷爷离世前留下一份公证代书遗嘱,声称与前妻只生育一子,请问赵律师,这份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
罗晓波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超视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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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10年,内蒙古威利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交通事故,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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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涛律师,医学本科、法学研究生学历,主任医师职称。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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