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信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乐山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四川-乐山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离婚了,现有两个孩子,本来法院判定一个月给两个孩子各600块的生活费,但他先给我儿子发了一段话,让我儿子转告我,说要把生活费存下来,到十八岁再全部拿给我的孩子,除了生活上的零用钱给一点生活费就不给了,意思就是他不会出600的生活费,想问一下这样可以么?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么

1位律师回复

王斌律师 山东-威海  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7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