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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你好,我家里有点事,我父母80多岁,需要照顾,他们有两女儿,我是妹妹,父母名下有套单位房,但是没有房产证,现在因父母照顾问题有矛盾,本来我想出点钱再加上爸爸的部分工资,从中拿出一部分钱交给姐姐,让她来照顾,但是她不愿意,后来姐姐提出把父母这套单位房和工资归属妹妹管理,让妹妹负责父母的所有的生活问题和就医等等问题,姐姐就不再负责父母的照顾问题,全权由妹妹负责,姐姐只是来探望父母,但是不用负责照顾,我们想执行这个方案,请问这种方式是否正确,我们相互的协议书是否法律效应,能否做公证呢?还有就是父母的财产已经给了妹妹,姐姐应该对父母还要尽赡养的义务吗?如何去做呢,她也需要带父母在身边照顾吗?但是工资已经给了妹妹了,那又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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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律师 海南-海口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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