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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的妈妈于1982年结婚的,当时结婚证为手写。现于上个月通过朋友在计生信息网上发现其本人已于2008年6月被离婚,且老公还于2008年离婚当天与另一人结婚,信息上记录其配偶与再婚的人于2009年生有一孩。请问,本人没有到场,其配偶是如何在同一天里与她离婚且与另一女子结婚?这其中是否存在做假离婚证、假结婚证去计生部门登记那个09年出生的孩子的信息(计生建卡时间2012年,此时,那小孩子刚好要入园读书)?计生部门帮使用假证人员录入信息并令那小孩得以入户口,进而获得读书资格,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这件事中,如果起诉,重婚罪、假证罪成立的机会有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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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云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卓科律师事务所
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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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彦兴律师,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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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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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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