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曲靖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天津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北辰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天津-北辰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我是63年生人,在我42岁的时候,认识现在的丈夫,他是安徵人,我是天津市人,并在一起生活,已经同居17年,现感情破裂,已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他提出分手要给他20万分手费,说他老家的房子下大雪那年已经塌了,让我给他20万安家费,我是普通工人退休,每月2200元退休费,我拿不出来钱,无奈我只能逃离开他,现他居住在我名下的房屋中(房费和供暖费都是我交)。
请问:我们同居合法吗?是否属于事实婚姻?怎样才能让他搬离我的房屋?

4位律师回复

姚丹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优法律师事务所

天津七恒法律咨询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港山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0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