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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公司劳动合同中写有因业务性质原因,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不得离职。于今年二月入职,试用期六个月,请问可以在三月份离职吗?另外想问一下合同中的四月具体应为4月1日还是4月30日呢?
向佳宁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陈蕾吉律师,擅长处理婚姻、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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