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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5岁了,公司以我身体不好等理由,把我从原岗位(立车工)调到后勤当保管工,工资从5600左右(固定工资3000,其它为绩效工资)降为固定工资2400,没有绩效工资!我觉得公司真的目的是让我嫌工资低主动辞职,来避免赔偿。我该怎么办?能否要求原工资3000元的前提下去新岗位呢?
向佳宁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从业以来,代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代理被侵权人诉百度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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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大学期间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实习,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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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杰文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毕业后曾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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