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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的特殊福利公产房受到侵害。
原告捏造事实提起诉讼,我们申请法院调取协议约定书,法官视而不见,法官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把国家的财产判给私人。
我们的原告不服,11月24日(昨天)下午2点半开庭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写了申请书请中级法院到长宁县经贸局调取开发商胡建买卖(原味精厂)与我们宜宾君子酒业老总罗祖全签订的《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书,我们问法官王纯强你给我们调取的协议约定书呢?他回答说:他晓得,第二次问他:你法官有权利有责任调取协议约定书来,你不调取来是违法的,他没回答,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殷万亮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
王艺桦,女,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系安徽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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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鹏律师,(微信同号:18133401020)法学学士,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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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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