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宜宾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们国家的特殊福利公产房受到侵害。
原告捏造事实提起诉讼,我们申请法院调取协议约定书,法官视而不见,法官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把国家的财产判给私人。
我们的原告不服,11月24日(昨天)下午2点半开庭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写了申请书请中级法院到长宁县经贸局调取开发商胡建买卖(原味精厂)与我们宜宾君子酒业老总罗祖全签订的《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书,我们问法官王纯强你给我们调取的协议约定书呢?他回答说:他晓得,第二次问他:你法官有权利有责任调取协议约定书来,你不调取来是违法的,他没回答,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殷万亮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帮助人数:1257人 粉丝人数:3857人
黄思思律师,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办理多起涉及
帮助人数:6人 粉丝人数:612人
李晨辉律师,法学研究生学历优秀党员律师,公益普法律师。执业宗
帮助人数:178人 粉丝人数:267人
在提供法律服务中,本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敬
帮助人数:59人 粉丝人数:109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