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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交通事故1个月前

¥9.90

我本人今年1月份在恩施利川市以25万总价购买一俩江淮格尔发拉挖机平板车,即二手车。当时还有15个月按揭,拿不到登记证书,不能立马过户,经过双方商定,我先付12万,余额由对方在三个月内把款付完拿到登记证书后,我一次性付13万,并且三个月的按揭是我付的款,我又把尾款又全部打给对方,到现在都没有拿到登记证书,我11月了,理由是,还要我出三个月按揭的利息,请问律师,我该不该还完25万后,没有拿到登记证书还另外出3800元的利息。我要维权,有胜算吗?

4位律师回复

钟德生律师 湖北-十堰  湖北郧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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