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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准备订婚时男方悔婚,,起诉女方归还购买的首饰,并且付诉讼费开庭的地点在老家,男方在民事诉讼状上面的诉说不符合事实。女方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女方可以要求法院把审理地点为女方的长期居住所在地吗,并且驳回,并且驳回男方要求女方首付的诉讼费要求。

3位律师回复

林兴伟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章进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君赢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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