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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号晚上,我约三个同事吃饭,期间有两个同事因为公事发生口角,随即动手,被我和另一个同事拉开,然后就坐下继续规劝,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我和同事规劝完毕后说干完这杯就没事了,谁知道有个同事过于激动说 ,他说他不对做错了,拿着酒瓶就吹,吹完就扔出去了,然后酒瓶碎了,割破邻座的一个,随即都去道歉赔不是,期间对方一名也打110了,110来了了解完情况也没说什么就走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另一个同事(没参与发生口角的那一个)和报110的吵起来了,他们就去派出所录口供。我们三个带着受伤的大约年纪55左右的伤者去医院拍片包扎,脚面缝合两针,两星期拆线即可愈合,这期间看病的费用我同事已缴纳完毕,第二天打110的那个给我同事打电话说后续医疗问题,我同事表示愿意承担,再后来伤者儿子打电话,说后续问题,要4000元费用,包括:一:伤者和配偶开一个门市,现在伤者不能去门市,需要雇个人帮忙,两个星期的费用2000,二伤者受伤行动不便需要人照顾,请一个人照顾需要1000元,三伤者后续需要换药,拆线,加营养费大概1000元。同事表示不认可,说找派出所处理吧,7月23号派出所打电话说去调解。后续看看怎么办合适?大概需要承担多少费用,我作为吃饭的组织者应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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