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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2002年4月份个人全款买房,同年9月份与继父结婚,于2020年7月份继父去世,现母亲想转卖房产,但去房管部门他们要求继父子女去公证处签署放弃房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依据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想问这里所说的约定是指什么,他们没有约定,我该怎么证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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