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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被告人男28岁,未婚,在2021元月21与一女孩谈恋爱开房,没发生关系,被其父母捉住,报案,通过审问,男交待了以前与其女孩发生过关系,而其女孩在发生关系时未满十四岁,现男关在看守所没有定案,请问这能否定为强奸案?我疑问,没有DAN证据,时间久了,全是其男交待

1位律师回复

李皓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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