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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交通事故1个月前

把人车刮了走了算肇事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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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庚律师 辽宁-本溪 辽宁荣璟律师事务所

  • 把人车刮了走了属于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法律概念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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