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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于 2022 年5 月20日因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及抚养协议等分配选产的文书。陈某家中尚有合法姜子方某和独子小陈,陈某父亲早年去世,母亲洪某在世,陈某还有一个亲哥哥和一个来妹妹,均在世。2023年5月20日,陈某母亲洪某去世。陈某生前与方某有一套婚内购买的房产尚未进行遗产分割。材料中,如小陈希望在 2022 年6月1日分割其父生前的婚内房产,哪些人有权参与分配?各自分配房产的产权比例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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