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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0

您好苏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对象处于即将分手的阶段,我们两个人在一起之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然后我把我所挣的全部款项都转给她了,然后买的车买的房,都在她的名下,现在房子正在装修阶段,专修费及材料费基本都已经付清了,还差九天就要订婚了,现在她提出分手,微信已经给我拉黑了,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够条件起诉追回我所给她转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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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志成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 恋爱期间购置的大额财产通常被认定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结婚目的为实现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可结合你的证据情况,详细进一步分析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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