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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开发商销售统一口径说小区人车分流,快交付了发现地面四周全是车位,购房合同上只写了少量车位,当时就问销售,销售说是用于消防和搬家的,验收后也会复绿,可现在开发商要求交房后4分之三业主签字才答应复绿,还有装修标准是4500一个平方,浴缸给我们的价格是9800实际只有980,如何维权才能成功?算不算虚假宣传,依次从好?请指导一下,谢谢?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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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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