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3月5日交了5万元定金,签署认购合同,口头协议4月20日前交齐首付可额外获得两个点优惠。但是认购书上面写的是7日内凑齐首付,否则违约,开发商自行写的日期为3月20日(也就是3月27日前交首付,否则违约不退定金),后投诉至12345,回复日期为4月12前交首付可减免两个点,后又与销售约定4月18日前交首付可优惠两个点。4月15日去交首付,发现主合同中写的是出卖人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由出卖人、出卖人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所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等房地产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并对本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本合同条款,出卖人予以履行;但是补充条款中写的是对于一切没有白纸黑字加公章的部分,开发商都不算违约,属甲方无责。后要求合同中加上小区内商业配套(游泳馆、健身房等)遭销售明确拒绝。后又发催签函,说是4月18日前未交齐首付,算是乙违约(协商的是18日前有优惠,过了18日无优惠)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王宗豪律师,浙江王律律师团队负责人,杭州民商法领域知名律师,
帮助人数:5581人 粉丝人数:10639人
张舜律师,执业10余年,始终专注婚姻家事、经济类合同纠纷法律
帮助人数:2010人 粉丝人数:7356人
文赢律师事务所主张“群策群力、协作共赢”的服务理念。客户的信
帮助人数:1925人 粉丝人数:7528人
徐雳,知名资深律师。浙江首睿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擅长刑事案件,
帮助人数:5318人 粉丝人数:745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