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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刑事辩护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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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小学体育老师,2013年6月我在课堂上推了一个未发育女生的胸部两次,每次一秒钟,胸口一次,我是故意推的。我咨询过很多律师,他们都说我不构成犯罪。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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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文杰律师 安徽-马鞍山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

  • 该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亵行为具有质的规定性。猥亵他人是指针对他人实施的,具有性的意义,侵害他人的性的决定权的行为。 “针对他人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直接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或者迫使他人容忍行为人或第三人对之实施猥亵行为(如强行抠摸他人阴部,强行捏摸妇女乳房,强行脱光他人衣裤,强行与他人接吻、搂抱等); 迫使他人对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实施猥亵行为(如强迫他人为行为人或第三者手淫); 强迫他人自行实施猥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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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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