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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mary

浙江-金华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我借了我朋友40几万,但是没写借条,他只承认我借了他9万,只写了一张9万块的借条,可以起诉要回来吗?

查看厉阳平律师的回答

厉阳平律师 浙江-金华 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法院对于原告不能举证证明的借款金额将依法不予认定。
    可尝试通过转账记录、提供借款时在场的证人的证言等材料证明实际借款金额。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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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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