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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后回单位上班,因单位调整并裁员,而我的原工作岗位一直有替岗人员,领导一直没有安排具体工作,工资降到之前的一半。但因工作是商场销售性质,经常安排加班,还要求担任值班工作就是需要从早上上班值班到商场下班晚10点。因为需要照顾孩子,所以不满意这样的工作状态。2016年9月哺乳期才结束,但是待不下去了,就在2016年5月跟领导口头说过之后,没去上班。让单位以旷工名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了。这样的情况能够申请赔偿金么?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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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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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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