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被告在推销过程中,采取极其夸张的宣传手段,诱骗原告签订格式条款,使得原告受到欺诈,并处于不得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处境,使原告支付其账户所有款项6800元,被告用心险恶。原告于2022年于8月21号、22号、23号在江苏苏州进行了三次价值447的深层体验套餐,其后在9月份转到北京市蕾特恩专业祛痘国际连锁(苏州街店),到2023年4月3日为止,在北京店进行了10次的祛痘服务。原告转诊到北京海淀区蕾特恩(苏州街店)治疗过程中皮肤并未出现好转,并且经北京大学医院皮肤科医生诊断鼻部出现大小不等的炎性丘疹,伴有黑头粉刺,皮脂溢出反复以及毛孔粗大。原告于2023年3月29号要求苏州蕾特恩退费,于31号被告同意退费,但是退费标准并不在协议有明确说明。协议是按次数计算,但退费时苏州蕾特恩店主任以单项价目表形式告知,需要剔除13次项目组合+违约金。其提供的单项价目表在签署协议之前从未明确告知,且其价格高昂,原告按照其标准,6800元显然不够服务的13次价格。原告提议按次结算无果,只得诉诸法院。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民事及刑事各类诉讼业务以及为顾问公司提供法
帮助人数:50人 粉丝人数:1549人
帮助人数:1261人 粉丝人数:2941人
帮助人数:288人 粉丝人数:1520人
执业以来代理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三百余起,为各委托人追偿或挽回
帮助人数:53人 粉丝人数:22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