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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大塘-幸福家园

北京-海淀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5.00

A您好!我有个事情咨询,我在2010年6月份的时候,因为纠纷,把同村一村民的手机摔到地下,当时也没再看手机是否损坏,为了避免冲突升级,我就离开了现场。对方报警后派出所介入,派出所向我索要五千元,说交钱后此事就不再追究,我没有交钱,他们就说经物价局鉴定,损坏的手机价值170元(自始至终没有向我展示过这部手机),说我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当时,也没有让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就让我在派出所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并且连续限制30多个小时,期间不给水喝不给食物吃,最后必须依照他们所说的意思做了笔录,我提出异议,说他们写的不符合事实,他们就欺骗我说就是走个形式,做个笔录就没事了,并要求我签字,然后拿着这份笔录对我进行了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那时候不懂法,也迫于他们的强势不敢违背他们的意思,我现在通过看法律法规,才得知处罚我的这个事情,程序上不合规定,证据也存在瑕疵,请问还能提起行政诉讼吗?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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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研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

  • 52"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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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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