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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综合1个月前

¥30.00

请问一下,我有个网上认识的人,认识好几年了,然后她有抑郁症,然后她找不到工作,我叫她到我这边来找工作,找了几天没有找到,租房子也是我出的钱,她就觉得压力有点大,就说想自杀,想跳楼,她家里人重男轻女,她长时间在家里都是不被重视,家里人对她也不好。出来的时候她妈妈给他3000块钱,因为被骗了钱身上还有2500左右,和她妈妈吵架了,把钱要回去了。让她死在外面好了。假如她真的想不开死了,她妈知道怕找我赔钱啥的,她家里没有什么钱,父亲去年去世了。我要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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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阳平律师 浙江-金华 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确实发生了不幸的事情,但你对其死亡结果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过错的(仅根据目前情况来看,你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之后发现其在准备或正在自杀的,可以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届时由公安机关和医院对其进行救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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