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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吃饭,上次结账赠送4张消费券,每张50元面值,当时商家说下次可以叠加使用,并且使用须知上写着,消费满20 0元即可使用,可叠加,本次结账时,共消费285元,商家说只能用一张,其声称可叠加意思是每消费满200元,可叠加使用一次,意思就是满40 0可以用两张,我要咨询一下,这属不属于虚假宣传,玩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如果是向商家所说,为什么不直接把意思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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