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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婚姻家庭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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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解除怎么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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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杰律师 河南-三门峡 河南天保律师事务所

  • 你好:同居关系中,由于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并不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关系亦不能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相对应的,财产分割也不能当然地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相关原则。
    因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如下:
    一、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及共同购置的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做出了约定,则按约定进行分割。
    2、无约定按出资份额和所作贡献分割
    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推定为按份共有(双方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有基础),按照出资份额和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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