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居关系中,由于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并不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关系亦不能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相对应的,财产分割也不能当然地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相关原则。
因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如下:
一、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及共同购置的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做出了约定,则按约定进行分割。
2、无约定按出资份额和所作贡献分割
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推定为按份共有(双方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有基础),按照出资份额和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