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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喝醉酒之后开车撞死了人,交警队定刑为交通肇事罪,死者为农村户口,起初协商给受害方60万,取得谅解,后才对方不愿意,要的更多,没有达成和解,肇事者因为颅内出血,在医院输了一个多月水,后被押到了看守所里,像这种情况,如果最终积极赔偿,却没有对方的谅解,法院会如何量刑?工作有没有希望可以保得住,缓刑或是不予起诉有可能吗?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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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立宁,2001年5月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到宜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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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十余年。在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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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律师,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西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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