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盘锦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北京-石景山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请问一下,为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居间费用由老板以个人名义的捐赠,但是捐赠合同里写了感谢某人为某事做出的贡献,捐赠多少钱,这个个税怎么认定?交20%捐赠个税还是认定为劳务费?谢谢

查看王蕾律师的回答

王蕾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居间与劳务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26章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您的问题中,居间费应当由公司支付,即便公司实际控制人代付也并非捐赠款。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26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退休后嫖娼会影响工资吗 87889人查看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退休教师嫖娼让抓了对以后的工资有影响吗? 68438人查看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8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