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这种状况,可以办理提存公证。您好,您的这种状况,可以办理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二)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三)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由于债务的履行往往需要债权人的协助,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不能受领,债务人的债务因未能履行而不能消灭。因此清偿提存作为债的履行的一种特殊方式,无须得到债权人的协助即可实现与债务清偿同等的效果,有利于将债务人从合同关系中及时解脱出来,增进交易效率。
当出现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付给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关系。为了更好地保护债务人的利益,使其脱离合同的拘束,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比如债权人下落不明导致的债务履行困难,无论这种困难是暂时性、短期性还是终局性、长期性的,只要履行期届满之时构成履行困难,均可构成提存原因。我国《提存公证规则》第5条规定,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属于可以办理公证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557条、第570条、第571条的规定,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该法律效果的产生不以债权人提取提存物为要件。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标的物提存后,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