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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刑事辩护1个月前

朋友一起去喝酒,隔壁桌恶意挑衅,恶意辱骂,我们动手打了人家,现在双方都商量好和解了,公安机关说还要调查。这样会坐牢吗?

查看陈晓伟律师的回答

陈晓伟律师 云南-大理 云南谦恒律师事务所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所以还是有可能判刑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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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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