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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继子和继母之间怎样才算形成赡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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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宁宁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渊默律师事务所

  • 继子女对继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母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同样有赡养义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的规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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