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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30.00

有借条,借款人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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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

  • 您好,您这个情况通常可以先选择协商处理,如果通过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选择起诉解决,具体方案需要看到相关证据材料后再做定夺。如有需要我们愿为您提供专业详细的解答方案。

    1个月前

  •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37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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