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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我为公司担保,公司目前还款没还上银行发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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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奥冉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

  • 你好,需要查看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看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如果是一般保证,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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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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