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台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南通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PC用户

江苏-南通合同纠纷1个月前

本人姜国华 男 于2011年10月07日办理入职1家企业担任商品QC一职,工作地上海。第一份合同签订于2011年10月7日-2014年10月6日三年,第二份合同签订于2014年10月7日-2017年10月6日三年,第三份合同签订于2017年10月7日-2020年10月6日三年,第四份合同签订于2020年10月7日-至今。2011年10月07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工资4500元正式后5000元,在2015年时因工作表现好提升质量经理工资调整到8000元,在2021年1月份因南通仓库没有负责人公司调我到仓库工作负责仓库管理及品质管理工资调整10000元,于2022年9月份因其他客观原因又将我从南通调回上海,工资调回之前工资8000元,当时我也认可。于2022年12月30日莫名其妙没有经过商量发公告调整我工资降5000元,我不予接受,于2015年3月27日出差过马路时发生交通事故,申请工伤,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没有收到公司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特申请劳动仲裁。

查看乐冬胜律师的回答

乐冬胜律师 江苏-南通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 你公司有没有帮你缴纳社保?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9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