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资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贵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黔东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贵州-黔东南劳动工伤1个月前

签演艺合同不给发工资

查看周红律师的回答

周红律师 贵州-黔西南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 1.从劳动者角度,应当谨慎签订相关“经纪合同”。

    如果劳动者到公司入职,准备建立劳动关系,却被安排签订《艺人签约独家经纪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协议),约定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或合作关系)的,劳动者要及时表示反对、异议,并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入职沟通、请假审批、工作安排、考勤记录等),否则可能导致后续维权困难。

    2.从用人单位角度,不能一方面签订“经纪合同”,另一方面却对合同相对方进行实质上的“劳动用工管理”。

    公司如果需与艺人建立合同关系,不能仅仅签订《艺人签约独家经纪合同》(或类似合同、协议),公司还要避免在合同中过度限制艺人的“选择权、协商权、决定权”,也不能约定艺人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且不宜将按月支付给艺人的相关费用备注为“工资”。

    否则,公司的相关做法,可能会被裁判机关认定,由于艺人无“选择权、协商权、决定权”,且按月领取“工资”,双方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双方其实是劳动关系——因为在合同关系中,双方的地位及权利义务应当平等,且一方也不向另一方按月支付“工资”。

    3.虽然双方签订了《艺人签约独家经纪合同》,但双方的法律关系,依然应当考察双方之间实质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成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中,双方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

    演艺经纪合同关系,是指演艺人员与经纪人或经纪机构所签订的,由经纪人或经纪机构为其提供包装、宣传、推介等服务,而演艺人员应当服从经纪人或经纪机构的安排,参与经纪人或经纪机构所组织和安排的演出活动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演艺经纪合同关系中,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如果双方签订了《艺人签约独家经纪合同》,但却存在以下情况的,裁判机关倾向于认定双方为劳动关系:

    (1)公司对艺人进行劳动管理

    ①公司对艺人实行考勤管理,每天工作8小时,通过手机软件打卡考勤。

    ②艺人的工作由公司管理;

    ③艺人的请休假、报销,都要通过公司确认。

    ④艺人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艺人对于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成果都没有主动权和控制权

    ①艺人对视频拍摄安排没有选择权;

    ②艺人要服从公司的安排,对工作内容、工作步骤没有决定权。

    ③公司享有艺人拍摄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17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退休后嫖娼会影响工资吗 84993人查看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退休教师嫖娼让抓了对以后的工资有影响吗? 65640人查看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9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