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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接驳站做叉车工作,从3月12日至12月12日,工资待遇是14000《2360 补贴》!现在突然宣布解散,只补助2360的赔偿,现在觉得不合理,需要怎么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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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忠汝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乐辉律师事务所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N倍工资的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N指的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基本工资,公司只补偿2360元是不合理的,应当按税前应发工资14000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15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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