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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请问青苗补赏有那些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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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 青苗补偿不是按年进行补偿,而是根据被征地前可能损失的青苗进行的补偿。

    一、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二、《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重庆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如下: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青苗的补偿标准分别按附表2、3执行。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附表4、5执行;其余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采取综合定额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综合定额补偿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附表2、3、4、5不便于复制粘贴,可以自行百度查询此文件规定进行对应。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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