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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房产纠纷1个月前

2011年我15岁,父亲因病十月份去世,大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我父亲的宅基地卖了5万元,用这笔钱在爷爷奶奶的宅基地上盖了新房给堂哥,2012年初,堂哥因为纠纷把大伯气死了,七月份一起把两家的八亩地出租,只给了我600块钱,后来就不给我了,然后我想咨询两件事1、现在能不能起诉当初的买卖合同无效。2、土地经营权当初是在一个本上,两家六口人八亩地,其中4亩地还有没有我的份额?能拿回来吗?备注一下我是女孩

查看杜晓晨律师的回答

杜晓晨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

  • 宅基地不可买卖,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宅基地是你父亲的,你有权追回。但是有时效要求,你是何时知道了此事?你现在上学还是工作?户口在哪里?需要具体分析。如需法律服务可以随时联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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