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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公司法务1个月前

我朋友挪用我们公司的公款,想咨询一下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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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岱鹏律师 山东-济南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 根据2022修正的追诉标准,用于非法活动的追诉起点数额为3万元;用于营利活动,追诉金额为5万元;用于其他活动,除了5万元追诉起点,还要求3个月内未归还,如果3个月内予以归还的,则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数额较大的标准全部为5万元,并未就情形不同作出区分。围绕贪污贿赂罪解释所作的解释与新修正的追诉标准内涵不一致。
    法律规定刑法
    第272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1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第5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6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1个月前

  • 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为10万元、数额巨大的标准为400万元、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标准为200万元,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数额标准为6万元、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的标准为200万元、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标准为100万元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国有控股是国企吗?。。。。。。 22441人查看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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