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湖北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宜昌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湖北-宜昌建筑工程1个月前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建设方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约定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顺延超过总工期百分之二十的,产生合同价差不予调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呀?后期是否会存在法律风险呀?

查看李玉高律师的回答

李玉高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 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理论上,严重失衡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存在一定争议,实务中将此条款作无效处理的,不多。至于风险,当然有风险。正确的表述应当是:20%以内的,不调整,以外的调整。所谓的不调整,就是不赔偿窝工损失。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结果公示期最少为几天 12092人查看

刘冰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

应急管理部焊工证能在工地上用吗? 5102人查看

孙泳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建造师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东吗不是公司法人, 4506人查看

奚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驰东律师事务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2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