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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当前我遇到一个问题,夫妻俩人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因一方有间断性吃抗抑郁药,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要求我们去医院开证明来证明自己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给予办理,我的问题是1.吃抗抑郁的药就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吗?2.民法典中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过吃抗抑郁药的就必须进行完全民事能力认定吧?是不是存在地方要求层层加码的行为?3.我们需要如何才能进行正常的协议离婚的!谢谢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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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以来,成功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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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于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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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种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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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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