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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房子2014年7月通过中介公司租给A,租期为一年,之后的第二年第三年没有通过中介公司续租,只是甲乙双方在原书面合同封面写了按原条款继续续租,租金为涨价后的租金。2017年和2018年,乙方继续通过季度付支付房租,但是并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现房主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关系,12月15日提前一月通知乙方,于1月15日不要再支付房租,并将房屋腾空,办理交接手续。现在乙方的回复是不同意腾空,要求将四年来涨的租金退还给他,支付他一个月违约金,三月1日腾出房子。现请求律师帮助,一,这没有书面合同能不能认定为无定期租赁合同,甲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关系。二,甲方可以在1月15日换锁吗?三,如何走简易起诉手续,请求法院调解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多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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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主要从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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