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云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保山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我把对方写成还钱方了,我自己写成借钱方了,整个过程是这样的现金借条,xxx人于2013年5月26日拿现金陆万元整,人民币(小写60000),借给朋友Xxx资金困难周转,中途,(2014年6月3日)朋友×xx已给xxx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剩肆万伍仟元小写45000)未给,在经商量,2016年6月22日Ⅹ××又给xx5000元正,仍欠40000元整。大写肆万元整未给,以此借条为证,借钱人写自己了,还钱人写他了这样行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专业处理劳动争议、工伤
帮助人数:4068人 粉丝人数:6855人
吴月华律师具有法学、金融学双学位,曾任职某大型央企和吉林省某
帮助人数:246人 粉丝人数:976人
宋凌宇律师毕业于211重点大学法本专业,执业秉承负责.认真.
帮助人数:34人 粉丝人数:1023人
我1996年开始执业,一直从事民事、商事代理诉讼代理活动,尤
帮助人数:388人 粉丝人数:215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