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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当年承包土地时是按照分类的方法,具体是分为三类,一类是半亩顶一亩(当年交公粮)即半亩要交一亩田的公粮,二类是八分顶一亩的,三类是一亩二顶一亩的。随着时间的变化。我村做过两次小的土地调整,具体方法不同。我的土地是从父母处分家得到的三类地,调整时由集体分得的也是三类地,我现有人口四人。按集体的计算方法我的土地是15亩左右。但按实际测量我的实际亩数接近20亩。(其中按集体分地时的政策靠近路边的地给与补偿,即多给几十厘米或剩余的少的归我耕种)因此我实际耕种的土地是接近20亩。现在发放土地确权证,村里给的亩数是15亩。请问怎样认可这个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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