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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您好,您在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中提交的案件张珊诉刘明家一案审核未通过,法官回复内容:本院不是起诉书落款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应为立错法院。请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是什么意思呀
张霞律师 江苏-南通 上海市协力(南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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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刘丽丽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有集团公司法务服务经验、熟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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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工作12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代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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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代理各种案件百余起,案件范围涉及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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