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系列四,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医疗美容领域的五大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对于医美机构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常见的一种就是通过设置严苛附加条件来推卸自己的责任,如要求顾客必须长期使用某种产品,如果顾客保证不了这一点导致效果反弹那他们概不负责。
美容院充值卡到期概不退款,合理吗?
对于医美领域最常见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之一就是,医美机构单方面约定预付卡(充值卡)有效期,超期余额概不退还的条款。消费者到底能不能要求医美机构退款,主要取决于他们有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给消费者提供服务、有没有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如果医美机构做不到上述两点的话,那消费者完全有权要求退款。
医美机构规定的这种格式条款,无疑就是在限制消费者取回钱款的权利,而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所以针对这样的不公平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主张无效的。
格式条款都是无效的吗?
格式条款不当然是无效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制定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4、格式条款提供者免除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5、造成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