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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债权债务1个月前

¥10.00

之前和朋友一起放高利贷给我认识的人钱经我手的后来他不放心让我打了一个条子就写了某某借某某多少钱用于资金周转月息2分某某某后来人跑了他找我要钱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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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启俊律师 安徽-宣城 安徽宣广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该案中,原告黄某在起诉时故意向法院提供了5.4万元金额的借条,隐瞒被告林某还款的情况,客观上妨碍法院履行查明案件事实的职责,这种违反诚信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个月前

  • 起诉你的话,你就实际上把案情交代清楚,实际上你本人并没有实际收款,实际借款人是跑路的那个某某,与你无关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07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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